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于2013年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是科技部批准建设的首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矿物加工领域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矿物加工科学及其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为推动实验室平台建设,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本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面向国内外矿物加工科研人员,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领域,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根据《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制订2019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2019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分为两种类型:
(一)重点资助方向
2019年度拟重点资助的方向包括:
1. 矿床、矿石、矿物的基因特性表征与可选性关系研究
2. 浮选动力学研究
3. 磨矿介质在磨机中的运动规律研究
4. 选矿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基础研究
5. 选矿药剂的基因特性研究及分子设计
6. 大型浮选机多相流建模优化及动力学仿真
7. 磁选过程关键参数模拟仿真
8.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城市矿山开发基础研究
9. 矿物加工大数据分析方法研究
(二)自由探索项目
鼓励申请者自由探索,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和探索性研究,研究内容、研究手段和方法应有新意,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应切实可行。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申请者一般应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除外)。其他申请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书面推荐。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 2019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受理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
2. 申请者可在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申请书,按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职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
3. 开放基金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 请按照申请书所列财务科目编制预算,开放基金原则上仅用于支付项目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不能作为劳务费、酬金等提取。
5. 所有申请书均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电子申请书。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6. 开放课题的评审与管理按照《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7. 欢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访问工作,来访工作人员需按照《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填报申请,愿意遵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来访人员可按实验室科技人员同等待遇使用本室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研究期内的成果或论文发表需标注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四、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号院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李成必
邮编:102628
电话: 010-59069503
传真: 010-59069507
E-mial: KUANGJIASKL@bgrimm.com
下载:
1.《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 《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